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根据《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3号)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省内单位在2025年度发起举办的,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开展的高层次对接交流、推介洽谈、学术研讨等活动。
二、备案重点
1.聚焦服务国家大局及国家重大战略,围绕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为推进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健康发展,推动山东好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山东科技大市场体系建设等开展的科技活动。
2.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等重点产业需求,发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作用开展的科技活动。
三、备案要求
1.科技活动原则分为产业专题、院士专题两大类型,各类活动申报标准应符合《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管理办法》中相应类型活动举办条件及绩效要求。
2.省科技计划已立项目中列有活动预算的活动,带有营利性、商业性的活动,短期内重复举办的活动等不在备案范围内。
3.申报单位应按照任务书约定举办活动,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并配合接受过程管理、绩效评价和评估监督。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备案申报书,向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填报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按程序报送至省科技厅。
3.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备案科技活动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立项实施。
五、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19日18:00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科技处邮箱。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王倩,15589793686
邮箱:sgykyc@163.com
附件:1.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申报书
2.山东省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汇总表(2025年)
科技处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