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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5-03-07 10:08:40  浏览:

各有关高校:

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成都工业学院承办的十四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第一赛道(徕卡杯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及第二赛道(永新杯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金相大会)比赛组织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大赛第一赛道预赛阶段比赛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复赛分26个赛区分别举办;第二赛道预赛阶段比赛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复赛由大赛秘书处于2025年7月初统一组织。两个赛道的决赛阶段比赛安排在2025年7月25日至30日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举办。大赛筹备阶段的相关细节将陆续在大赛官网(www.jxds.tech)发布。

二、计划参加本次大赛的高校请在详细了解《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章程》《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组织办法》《全国大学生金相大会组织办法》《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决赛评审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于2025年4月1日18:00前向大赛秘书处提交报名表。


两个赛道共用一个报名表。只有报名参加了实验技能赛道比赛的高校才有资格同时报名参加综合分析赛道比赛。无论是只参加技能大赛赛道比赛,还是同时参加两个赛道的比赛,每所高校都只能指定一位领队和一位联系人 (联系人也可以由领队兼任)。(报名表见附件)

三、所有参加决赛的高校均需在2025年7月20日前交纳决赛参赛费,标准为:参赛选手及随队教师每人 800元。

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交费的高校也可以在决赛报到现场交费,决赛现场交费的收费标准为:参赛选手及随队教师每人 1000元。

大赛秘书处委托协办单位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名:昆明名廷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团源支行;账号:134020139346)代为收取决赛参赛费。

四、大赛决赛阶段比赛期间,所有参赛选手及随队教师用餐自理,住宿原则上由大赛秘书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大赛第一赛道复赛参赛费为每人500元(含参赛选手及随队教师),由各分赛区竞赛委员会收取。大赛第二赛道复赛不收取复赛参赛费。

六、大赛竞赛委员会联系人:龚江宏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电子邮件地址:jxds_2012@163.com;电话:18511480719)


附件:

附件1:2025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通知

附件2:14届金相大赛报名表

附件3:2025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章程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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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