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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教学督导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4-29 17:35:48  浏览:

各学院(部):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状况,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第10~11周(5月6日~5月19日),约2周时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各学院(部)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质量的监管和督导,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对照教学计划、校历和教学日志检查课程进度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二)教学资料的规范与健全情况。(1)教师教学日志;(2)教师教案、讲稿、PPT;(3)实验实训记录及学生实验实训报告;(4)考核材料归档情况等。学校将组织考核归档材料的专项抽查。

(三)教学秩序情况。检查教学秩序,教师行为规范和学生出勤及课堂秩序等情况。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执行情况。对本科毕业实习和论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毕业实习的指导、检查、相关材料的批阅,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中期检查,确保毕业实习等工作按期完成。

(五)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教材选用、日常教学研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留痕。

四、具体要求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院(部)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

(二)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保证期中教学检查有序开展。

(三)各单位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自查报告,对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请于5月26日前将纸质版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济南校区办公楼409或淄博校区行政楼21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yjyk@sdaeu.edu.cn。

联系人:王振、韩初蕾       联系电话:85593899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