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正常规范开展,按照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期初教学检查时间安排在8月21日~9月3日,约2周时间。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各学院(部)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质量的监管和督导,并可根据自身实际,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成效。
三、检查内容
(一)教师任课资格审核情况
根据《必威betway东盟体育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开学前完成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资格认定与试讲工作,9月1日前将有关资料报教务处审核存档。
(二)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1.教学任务安排与教材发放情况。
2.8月27日前完成以下教学条件核查:
(1)教室内基本教学用品准备(桌椅板凳、粉笔、板擦等)(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束靖);
(2)实验室设施设备情况(责任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责任人:姚雷);
(3)多媒体设施设备情况(责任部门:网络信息中心,责任人:李欣);
(4)疫情防控、教室卫生、校园环境、后勤保障情况(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人:王振生);
(5)其他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三)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教案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四)教学秩序规范情况
包括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上课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各院(部)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做好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针对上述检查内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鼓励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自查,并通过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保证期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88117721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